西南民族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职责
一、参与制定西南民族社会发展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的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,以及年度检查和验收报告。
二、参与制定中心相应的规章制度,定期检查指导。
三、参与中心课题申报、立项、检查、评审等工作。
四、获取与中心相关的科研信息,积极为中心学术委员会和中心科研人员提供信息服务。
五、指导中心的日常管理,为中心建设建言献策。
六、协助中心的对外交流,加强中心与其他科研机构的联系。
七、协助中心进行年度检查评估和验收工作。
八、参加中心召开的重要大会,协助中心解决重大问题。
九、对于不能履行上述职责者,经中心主任提名,提交中心学术委员会讨论,将解除其专职研究人员资格。
西南民族社会发展研究中心
2012年1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