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科生导师制即借鉴研究生教育导师负责制的经验,为每位本科学生配备指导教师。
一、推行本科生导师制的目的
推行导师制,是为了更好地因材施教,促进学生个性发展,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;推行导师制,是为了切实关心和帮助学生,使学生在德、智、体诸方面都得到全面发展;推行导师制,是为了促进学生在专业学习、实践和科研方面明确方向,造就高素质的人才,更好地实现考取硕士研究生与成功就业的目标。
二、本科生导师的条件
1、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在职教师。
2、政治素质好,有高度的责任心,熟悉教育与教学规律。
三、指导人数
原则上,具有讲师职称的老师指导4—5名学生;具有副教授、教授职称的老师指导6—7名学生。
四、指导关系的建立
本科生导师制是一种个性化教育,体现老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。导师制于每个年级第三学期启动。辅导员开列导师候选人名单,并罗列其专业造诣和学术主攻方向,供学生选择。当人数参差不齐时,导师有权遴选学生。学院根据工作量进行调整,正式行文,即视为聘任导师,形成固定的师生指导关系。
在指导关系建立后,因学生表现原因,如:受到学院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等,导师提出不愿指导的学生,报请院领导批准,可以解除指导关系。在指导关系建立1个学期后,因导师不称职的原因,学生可提出更换导师,由院领导查实情况后,可以为之调整导师。
导师若因工作调动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,不能继续指导学生,由学院统一安排,重新为学生配备指导教师。
外出攻读博士学位而未与学校解除人事关系的导师以及在外访学、进修、挂职锻炼等的导师,要继续保持指导关系,通过电话、邮件、QQ等形式有效指导学生。
五、导师任职年限
本科生导师同时也是学生学年论文、毕业论文和就业的指导教师,即实行3年一贯制,将学生负责到底。
六、导师制的性质
本科生导师与辅导员属于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同一目标的双轨制,但本科生导师既不是研究生导师也不是辅导员。
首先,导师是本科生的顾问教师。研究生导师制和本科生导师制有原则上的区别:研究生的研究方向与导师的研究方向一致;本科生导师的义务是帮助学生全面成长。主要是了解贫困学生、学习困难生、心理压力较大同学的情况,尽可能给予他们切实可行的指导;鼓励成绩较好的学生适当地参与一些科研工作,以提高学生的专业兴趣,熏陶学生的科研意识。
其次,本科生导师与辅导员也有很大的区别。辅导员主要管理班级宏观的事务,如考勤、纪律、奖惩助贷评比及思想政治工作等。而导师则是将专业培养目标具体落实、细化到每一个学生,起到思想引导、学习指导、心理疏导、生活辅导、成才向导的作用。二者是宏观与微观、相辅相成的关系。
七、导师职责
导师的主要职责是引导学生树立人生远大理想,明确奋斗目标,指明成才的道路,并且予以落实。
(一)介绍学科研究方向及内容,提高学生专业兴趣,为学生选择自己的发展方向提供咨询服务及具体指导。
(二)指导学生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,尤其是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。使被指导学生在专业课学习与实践、外语、计算机、公关礼仪、普通话运用方面得到全面发展。
(三)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、兴趣、爱好,指导学生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个人学习计划,对学有余力的学生,指导其提前完成学业或选择辅修专业学习。
(四)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实践创新活动、学术交流及竞赛活动,包括专业竞赛、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、“挑战杯”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,鼓励学生参与导师的科研课题,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和创新思维水平。
(五)指导学生学习正确的研究方法,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,并争取公开发表科研成果。
(六)引导学生积极报考研究生,并配合考研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做好应考准备;或向学生介绍就业信息,帮助学生设计就业方案,争取实现毕业时一次性就业。
八、导师考核
(一)成立重庆三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导师制工作小组,负责导师制的启动、管理与考核等工作。组长:陈卫星,黄明靖;副组长:秦祖伟;成员:李虎、李霞、曾娅琴、谭晓静、陈怡竹、孙静、傅国群、刘辉。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。
(二)导师每月对学生的个别指导或集体指导不少于2次,并认真填好指导记录,作为评定导师工作量及业绩的原始依据。
(三)每学期结束,根据考核结果,按照辅导学生的人数和效果,由学院从教学管理绩效中考虑一定的津贴,具体办法另行确定。
九、本实施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施行。未尽事宜,或指导过程中出现新的情况,由学院导师制工作小组负责协调。
重庆三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
2017年1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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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内容: 学生: 导师: 职称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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