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,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,体现国家和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,根据《重庆三峡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》(三峡学院委〔2017〕75号)、《重庆三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》(学函〔2017〕27号)、《重庆三峡学院学生处关于做好2023—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》(学函〔2022〕84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实际情况,经学生本人申请,辅导员核查,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在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基础上评审后,拟推荐2023级黎晓艳同学为学费全免政策享受对象、2023级麦尔哈巴·伊斯拉伊力张云同学为学费半免政策享受对象。
公示期:2023年10月31日-11月2日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学生资助工作反馈渠道实名反馈,联系电话:023-58102012
公共管理学院
2023年10月31日